据《年轻人报》报道,十月27日,上海交通委发布沪二手车牌拍卖细节:根据自用为主、规范流转的原则,11月起,个人和单位经拍卖获得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并启用已满三年的,可凭有关材料办理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委托拍卖手续。持有人一经签订委托拍卖协议,不能撤销委托,并自委托之日起三年内不能参加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
依据细节,为进一步加大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规范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的用和流转,依据《上海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上海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管理试行方法》,11月起,本市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纳入机动车辆额度拍卖平台统一管理,以规范在用客车额度流转过程,使在用客车额度流转价格等信息更为透明、公平、公正。个人和单位经拍卖获得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并启用已满三年的,可于每月25近日办理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委托拍卖手续,并按委托拍卖的额度性质在次月的个人和单位额度拍卖场次中进行拍卖。
在办理委托拍卖手续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是本市公安车管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上海机动车辆退牌更新证明》、《上海机动车辆转出/迁出行政地区更新证明》、《上海机动车辆注销更新证明》、《上海被盗机动车辆注销更新证明》;二是个人身份证明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同时,在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须由持有人与拍卖方签订委托拍卖协议。持有人一经签订委托拍卖协议,不能撤销委托,并自委托之日起三年内不能参加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委托拍卖结束后,由拍卖方与持有人按拍卖场次的平均成交价进行结算。




